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系列报告之一——罗石教授作“用经济学原则诠释道德终极标准”的专题报告9月15日上午,在文科楼H3—304开讲博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系列报告之一。我们有幸请到了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罗石教授给同学们作“用经济学原则诠释道德终极标准”的专题报告。罗石教授以他丰富的学识、扎实的德育专业功底与幽默生动的语言,与同学们共同探讨了道德终极标准的相关问题。
讲课一开始,他用提问的方式与学生互动,引出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原则、核心与基本要求,阐释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合理性。随后,他运用丰富的案例,例如给老人让座、三纲五常、学习道德模范等,深刻阐述了“义”与“利”、“公”与“私”的关系。由之得出了评价一切行为善恶的道德终极标准是指增加道德关系中所有主体的利益总量。简单来说,就是“利益最大化”。这就把伦理学视域的道德规范问题与经济学视角的利益考量巧妙地结合起来了,这种跨学科的分析研究具有整合性的特点,加强了研究的说服力。最后,在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罗老师详细论述了“道德终极标准的三种形态”。第一,当遇到利益冲突时,要采用经济学的边际效应理论,增加最需要人的利益,此为道德。第二,他以“杀一救百”的案例做引子,讨论了当利益不冲突时,可以运用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帕累托的帕累托效应,以集体利益优先,此为道德。其中,在探讨“杀一救百该不该杀无辜罪犯”的问题时,台下的几位博士学生提出了各自不一样的看法,发表了一系列有见解有意思的观点,引发了课堂上最激烈的一次讨论高潮。最后,第三点,在无论利益是否冲突时,可以利用“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学原则,因为自我牺牲的利他行为一般来说是善的,是道德的,所以要倡导这种稀缺的利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