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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

        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和细则》,以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委员会,全程负责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二、参评资格

        (一)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四)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工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2025届名额指标,全院共3个名额(详见附件1)。申请人数超出学校下达名额的,同等条件下应向学业、科研、社会工作综合表现突出的参评者倾斜。符合评奖条件的申请人数达不到学校下达名额的,奖项名额自动空缺。

        四、评选细则

        根据学业、科研、奖励、社会工作等综合表现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学业成绩优异,无重修、补考等记录。

        (二)社会工作突出,具有奉献精神,特别是在学院工作中甘于奉献,在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科研成果突出,以参评者在CSSCI来源期刊(包括扩展版)、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为重要依据。

        1.参评论文均指参评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其导师。

        2.参评论文发表时限为2022年9月1日-2025年5月19日。

        (四)在校期间,按照依次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奖励或者获得社会工作表彰的情况作为参评的重要依据。

        (五)未尽事宜,详见《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如有疑问,由学院评委会负责解释。

        五、评选日程

        (一)5月7日-12日:学院组成评委会,制定并公布评奖细则。

        (二)5月13日上午8:00-5月19日下午17:00,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成绩单、论文及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于5月19日下午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递交至邮箱1215468495@qq.com,邮件主题备注“姓名+年级专业+优毕”,纸质版所有材料报送至汇文楼2614边老师处,逾期不候。

        (三)5月20日-5月27日:学院评委会对本学院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附件2),所有评委签字确认,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四)5月28日后:学生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申请表、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本人论文题目的目录页、含作者姓名的论文首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按上述要求及顺序依次排放)。

        (二)申报者须按评选日程及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三)获奖同学应参与学院优秀毕业生相关宣传工作。

        七、评选联络人

        联系人:边老师;办公电话:26534839;办公地址:汇文楼2614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