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2024、2025级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二、评选类别及金额
鹏程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三、奖励名额
分配给我院的鹏程奖学金获奖名额1个。
四、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在全班或全年级名列前茅;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
2.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在同等条件下,按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刊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3.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学术科研创新成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选细则
(一)鹏程奖学金的评定内容包含学生在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科研、公共服务、社会活动参与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
(二)评选侧重学生的科研能力,以参评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和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为重要依据(CSSCI来源期刊优于扩展版期刊,CSSCI扩展版期刊优于核心期刊,且以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最新版本为准)。参评论文均指参评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其导师。
(三)科研成果是指从入学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并署名我院的成果。如果在此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在以前学院的评奖中已使用过,此次评奖则不予计入(即不能重复使用)。
(四)论文以正式刊发为准。用稿通知不计入参评条件,但可作为辅助参考。
(五)申请人所修课程须全部通过,所修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六、评选流程
(一)9月14日: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启动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9月14日-9月16日: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
(三)9月14日-9月17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深圳大学鹏程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填好后打印申请材料,学生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申报材料需由申请人于9月1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依序装订后送交文科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614室边老师,逾期概不受理。(注: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度鹏程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该表格的电子版在9月1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3882358990@163.com。
(四)9月18日-9月30日:学院组织评审会,对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奖学金管理”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审名单提交学生部,由校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五)10月8日-10月14日:学生部复核各学院(部)推荐名单,并将校级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各学院(部)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生部提出申诉。
(七)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宣传优秀学子先进事迹。社会奖学金证书及奖金发放时间以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结果为准。
其他事项:
(一)参评研究生鹏程奖学金的学生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成绩排名以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二)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获奖学生须积极参加学校对优秀学子的宣传工作,积极担任先进典型宣传大使。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老师
办公电话:26534839
办公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马克思主义学院2614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