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6〕96号),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和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优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对象
2025年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届满后列入当年评选范围。
三、评选类型和名额
本次评选设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学院将严格按照《深圳大学2025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名额分配表》分配的名额向研究生院推荐2位候选者。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作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所研究内容及学术观点应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报告原则上应用中文撰写,用其他语言文字撰写的,应按照学位申请的相应要求提供中文摘要或报告。
3. 因上一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未对“获答辩委员会推荐参评优秀学位论文资格”作相应要求,故在本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中此项条件不作强制要求。
(二)限制参评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不得参评:
1. 尚在涉密期内的;
2. 在专家评阅环节,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出现低于70分的;
3. 在正式答辩中未获全票通过或二次答辩通过的;
4.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二次及以上审核通过的;
5. 在各级各类抽检、评估或专项检查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或存在“不合格”专家意见的,或经查实存在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问题的;
6. 存在其他质量风险的。
五、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由学位论文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填写《深圳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在4月29日前提交归档版学位论文、论文申请表或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到汇文楼162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h10490101@163.com。
2. 学院将在5月8日前评选确定本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候选名单,并将候选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六、公示期间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拟获奖学位论文存在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问题,或有其他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程序提出异议:
(一)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充分的证据材料,匿名异议、无证据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对象、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和科学依据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
(二)对学院作出的复核决定仍有异议的,应于评选当前学期校学位评定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通过研究生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异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推荐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严格按照表格备注要求填写。
(二)被推荐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由研究生院从学位系统归档论文直接调取。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修订)》(深大校发〔2026〕96号)执行。
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4月20日